人生就是這樣的充滿著變化
昨天才剛被加薪
今天就收到罰單

是上個月跟同事借車去萬聖節活動時
我先開車到CITY去接朋友
然後在市政廳旁(腳踏車區)大概停了1秒讓同學上車

結果就被開單了......
罰單內容是寫說
我違反BUS ZONE的交通規則
基本上就是我暫停在不該停的區域的意思


這就樣$176aud相當於台幣4千多塊就消失了
這也是我半個月的伙食費阿......

今天經理跟我說
基本上
沒事就不要開車去CITY
因為CITY有太多太多規定了

如果開車去CITY的話
也絕對不能停下來
任何地方都不行!
除非找到停車位
不然是會被開單的 
而且澳洲有很多便衣警察隱身在人群中
隨時注意你的一舉一動

人生的第一張罰單就這樣獻給澳洲了......
並學到最貴的一課-不要在CITY開車!!!
然後
也只能繼續努力賺錢彌補這個月的大缺口了......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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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lihy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